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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,挨了訓了的小偷委曲的說: 法官大人,您跟我,如果出生時,在醫院互相被抱錯了;從此挨餓受凍的是您,教養良好的是我,那麼現在,台上坐著訓人的是我,而台下站著聽的是您了, 此話若有道理,那麼是否適用在桃子槓上男聽眾事件?我認為兩人靈魂與身體互換的話,都會說出對方的話,也就是原來自己最反對的話,這就是本位主義;本位主義是人性大魔障, 試想: 當小人整到自己,跟整到自己的死對頭,有誰能反應一樣呢?
某鄉民代表, 常常幫小偷講話,要求警方從輕發落, 但是有一回自家遭竊, 他則大罵偷兒恩將仇報,要警方務必抓起來嚴懲.......更奇怪的是,有人認為如此反應很正常; 那豈不是同意"偷別人可以, 偷我不行"? "本位主義"在人心中根深柢固,於斯可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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